基本释义:南北朝 北周 实行过的一种兵制,把境内民丁分八批轮换服役。《周书·武帝纪上》:“三月丙寅,改八丁兵为十二丁兵,率岁一月役。”《资治通鉴·陈文帝天嘉二年》载此事,胡三省 注云:“八丁兵者,凡境内民丁分为八番,递上就役。”
基本释义:这支部队长期以来不为人熟知,文献资料见于蜀汉丞相诸葛亮在建兴四年至蜀国中都护李严的书信中。
基本释义:1.泛指战时可以征集到军队中服兵役的人员。
基本释义:根据义务兵役制的规定被征集入伍,在军队中按规定期限服役或超期服役的士兵。
基本释义:主要担负工程保障任务的兵种。 由工兵、舟桥、建筑、工程维护、给水工程等专业部队和分队组成。在合同战斗中与其他军兵种密切配合,保障军队荫蔽安全,稳定指挥,实施机动,破坏和限制敌人的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