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宋 在京都设置的钱币汇兑管理机构。《宋史·食货志下二》:“开宝 三年,置便钱务,令商人入钱诣务陈牒,即輦致左藏库,给以券,仍敕诸州凡商人齎券至,当日付给,违者科罚。”参阅《文献通考·钱币二》。
基本释义:即市舶司。 宋 吴自牧《梦粱录·监当诸局》:“市舶务,在 保安门 外 瓶场河 下。凡海商自外至 杭,受其券而考验之。”参见“市舶司”。
基本释义:宋 代设置的垄断收购民间物产的机构。 宋 曾巩《隆平集》卷二十:“时守臣务利入之厚,常赋外更为‘博买务’,禁民私市物帛。”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一节:“宋太宗 时设立‘博买务’垄断收购,不准私卖。”
基本释义:多指不顾质量,贪求速度,以完成任务了事。
基本释义:宋 代设立的管理贸易和税收的机构。 宋 沉括《梦溪笔谈·官政二》:“本朝茶法:乾德 二年,始詔在 京、建州、汉、蘄口,各置榷货务。”《宋史·食货志下五》:“宋 榷茶之制,择要会之地,曰 江陵府,曰 真州,曰 海州,曰 汉阳军,曰 无为军,曰 蘄州 之 蘄口,为榷货务六。”亦省作“榷务”。《宋史·食货志下五》:“总为岁课(茶)江 南二十七万餘斤……悉送六榷务鬻之。”
基本释义:地点位于北京公交大兴21路,公司位于北京兴顺达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释义:宋 时专为宫廷购买货物的官署。宋 高承《事物纪原·库务职局·杂买务》:“唐德宗 置宫市,以中官主之。国初有市贾司,太平兴国 四年,改为杂买务。至道 中废,咸平 时復置也。”《文献通考·职官十五》:“宋 朝杂买务,旧曰市买司,太平兴国 四年改。至道 中废,咸平 復置。以京朝及三班内侍三人监。掌和市百物,凡官禁宫物所需,以时供纳。”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四编第一章第二节:“宋太宗 时,设置杂买务,为宫廷购买货物。宫中不准直接向行铺征购,以矫正 唐 朝宫市的弊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