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三种兵器。 指矛、戟、钺。《穀梁传·庄公二十五年》:“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杨士勋 疏:“五兵者,徐邈 云:‘矛在东,戟在南,鉞在西,楯在北,弓矢在中央。’”按:天子五鼓为东方青鼓,南方赤鼓,西方白鼓,北方黑鼓,中央黄鼓。诸侯三鼓者去黑黄二鼓,则知三兵当去楯及弓矢。
基本释义:1.五种兵器。所指不一。《周礼·夏官·司兵》:“掌五兵五盾。”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也。”此指车之五兵。步卒之五兵,则无夷矛而有弓矢。见《司兵》郑玄 注。《穀梁传·庄公二十五年》:“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范宁 注:“五兵:矛、戟、鉞、楯、弓矢。”《汉书·吾丘寿王传》:“古者作五兵。”颜师古 注:“五兵,谓矛、戟、弓、剑,戈。”
基本释义:太平天囯 称自己的战士为“圣兵”,与妖兵相对。妖兵,指 清 军。
基本释义:锋利的武器。《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司徒期 因三匠与 拳弥 以作乱,皆执利兵,无者执斤。”汉 贾谊《过秦论》:“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宋 秦观《王朴论》:“壮士操利兵於深山之中。”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所当有利兵坚盾,环卫其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