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宋 代发给出戍或就役士卒的一种补助凭证。可据以领取钱币、实物等。
基本释义:特指 宋高宗 时对附敌者改授以官。《宋史·高宗纪六》:“绍兴 九年秋七月丙申,命详验 刘豫 伪官,换给告身。”《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九年》:“八月庚戌,詔 川 陕 宣抚司便宜补官,限一年陈乞换给。”参见“换授”。
基本释义:家家生活富足。《汉书·昭帝纪》:“元平 元年春二月,詔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繇,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朕甚愍焉。’”颜师古 注:“给,足也,家家自给足,是为家给也。”南朝 梁 任昉《天监三年策秀才文》之一:“今欲使朕无满堂之念,民有家给之饶。”《旧唐书·代宗纪》:“虽属此人和,近於家给,而边穀未实,戎备犹虚。”宋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二》:“方天下太平,家给食足,有桃实则餽贫人,故曰:‘高秋总餽贫人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