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给予赈济。 清 龚自珍《地丁正名》:“我 仁皇帝 永免滋生人口之赋,并入他赋,有赐蠲、赐缓、赐賑而无赐復。”
基本释义:使由于失业或受灾等原因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参加工作,获得一定的收入,以代替政府对他们的救济。 郑观应《盛世危言·开矿》:“用人工,则贫民自食其力,以工代賑,莫便於斯;用机器,则夺小民之利矣。”聂荣臻《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五○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吸收一部分失业人口参加交通工程和卫生工程。”《人民日报》1954.6.18:“一九五○年,我们这里发生了大涝灾,国家用以工代赈的办法,使我们克服了生活方面的困难。”
基本释义:冬季的赈济。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十五回:“还有一层:人家送去做冬賑的棉衣棉裤,只要是那善士的亲戚朋友所用的轿班、车夫、老妈子,那一个身上没有一套,还有一个人佔两三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