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亦作“跋勅”。 谓撰写诏敕。亦泛指起草官文书。
基本释义:1.亦作“詔勅”。皇帝下令。《后汉书·冯勤传》:“勤 母年八十,每会见,詔勑勿拜,令御者扶上殿。”
基本释义:亦作“墨勅”。由皇帝亲笔书写,不经外廷盖印而直接下达的命令。
基本释义:亦作“特勅”。帝王的特别命令。唐 韩愈《御史台上论天旱人饥状》:“今年已来,京畿诸县夏逢亢旱,秋又早霜……伏乞特勑京兆府:应今年税钱及草粟等,在百民腹内徵未得者,并且停徵。”五代 王定保《唐摭言·放老》:“詔选中有孤平屈人,宜令以名闻,特敕授官。”
基本释义:由主政大臣在奏章上签署意见,作为敕命批发,称“帖敕”。《南齐书·江祏传》:“祏 兄弟与 暄 及 始安王 遥光、尚书令 徐孝嗣、领军 萧坦之 六人,更日帖敕,时呼为‘六贵’。”《资治通鉴·齐东昏侯永元元年》:“更直内省,分日帖敕。”胡三省 注:“帖敕者,於敕后联纸书行,所谓画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