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唐 代称吏部、兵部、礼部、考功、都省、御史台、中书、门下等为前八司,其余各司称为后行。参阅《旧唐书·职官志二》。
基本释义:依据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形式。
基本释义:谓阴间东岳大帝属下专掌善恶因果报应的机构。
基本释义:官署名。专理京城捕盗及斗殴等事。始建于 元 代。至元 九年改千户所为大都路兵马司,明 沿设五城兵马司。清 制同。清 李渔《意中缘·卷帘》:“你这狗才,不要慌,待我明日写一箇贴子,送到兵马司去,打断你的狗筋。”清 俞正燮《癸巳存稿·碧云岩题名跋》:“宋 京师有警巡院,听讼,如 明 兵马司。”参阅《元史·百官志六》。
基本释义:官署名。唐代设置,掌管海上对外贸易。长官为市舶使,或称押蕃舶使。宋于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等地设提举市舶司。清代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