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批阅审核。 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看须知》:“为某事於某年月日奉某衙门批审,曾否详覆批示。”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审讼》:“若奉上批审词状,将原词发承行抄誊送閲。”
基本释义:三个部门的最高长官同时、同地同场合审理同一件案件。按照今天的部门就是公安、检察、法院。一般为重大案件,或涉及敏感部分,如皇室内部案件。
基本释义:1.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依法提归自己审判的一种审判程序。
基本释义:先于人民法院审理,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讯问。 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预审部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