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谓刚正而有节义。 《三国志·吴志·太史慈传》“今日之事,当与卿共之”裴松之 注引 晋 虞溥《江表传》:“﹝ 孙策 ﹞问 慈 曰:‘闻卿昔为太守劫州章,赴 文举,请诣 玄德,皆有烈义,天下智士也。’”晋 傅玄《秦女休行》:“一市称烈义,观者收泪并慨忼。”
基本释义:1.为革命或正义事业而牺牲生命的人:~纪念碑。
基本释义:2014年3月31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4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2号公布,《烈士公祭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释义:对为保卫国家、民族和社会利益而牺牲的人员所进行的纪念活动,泛指为正义事业死难的人进行的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以教育、鼓舞和激励社会全体成员发扬献身精神的一种政治社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