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1.执行礼节性任务的武装部队。由陆、海、空三军人员组成(或由陆军人员单独组成),人数各国规定不等。仪仗队通常用来迎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和高级将领等。也用于隆重的典礼。
基本释义:法度标准。三国 魏 刘劭《人物志·释争》:“是以君子举不敢越仪準,志不敢凌轨等。”《三国志·魏志·夏侯玄传》:“五等之典,虽难卒復,可麤立仪準以一治制。”《资治通鉴·晋惠帝元康七年》:“衍 与弟 澄,好题品人物,举世以为仪準。”
基本释义:皇帝仪仗中所用的刀。历代形制不一。《资治通鉴·唐文宗开成元年》:“皇城 留守 郭皎 奏:‘诸司仪仗有锋刃者,请皆输军器使,遇立仗别给仪刀。’”胡三省 注:“仪刀,以木为之,以银装之,具刀之仪而已。”《清会典图·舆卫二·仪刀》:“仪刀,鍊铁,通长三尺七寸三分,刃长二尺四寸八分,木柄长一尺二寸五分,端繫緑緌,鞘长二尺七寸五分,通鞔緑沙鱼皮,銎及铅皆涂金,鏤花文,繫以黄鹿皮,悬於革带,带饰亦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