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旧时地方官府征收钱粮或缉拿罪犯,限期追比,称为“比卯”。卯,期限。亦指应付官府的追比。
基本释义:子、卯:古人认为子日和卯日为恶日。不回避子、卯等不吉利的日子。指不迷信,没有忌讳。
基本释义:旧时官署中的名册。点卯时用之,故称。清 黄六鸿《福惠全书·莅任·驭衙役》:“各役过堂点卯。卯簿详註年貌、籍贯、住址及著役日期、经管某事于姓名之下。”
基本释义:1.参、辰,二星名。 参星酉时出于西方,辰星卯时出于东方。参与辰,卯与酉相对立,故用以比喻互不相关或势不两立。
基本释义:在寅年吃了卯年的粮。比喻入不敷出,预先挪用了以后的收入。寅、卯:中国农历纪年用的地支次序,寅年在卯年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