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指僧尼道士等脱离寺庙的宗教生活,回到家中过一般人的生活。
基本释义:交还(已经收下来或买下来的东西):原物~。~给本人。
基本释义:要回(欠下的钱、东西等):~欠款。~血债。
基本释义:(被人请吃饭之后)回请对方吃饭:明天晚上我~,请诸位光临。
基本释义:《后汉书·循吏传·孟尝》载 合浦 产珠,宰守采珠无度,珠遂徙邻郡。孟尝 到官,革除前弊,珠遂还。后因有“珠徙珠还”之说。明 宋应星《天工开物·珠》:“凡珠生止有此数,采取太频,则其生不继。经数十年不采,则蚌乃安其身,繁其子孙而广孕宝质。所谓‘珠徙珠还’,此煞定死谱,非真有‘清官’感召也。”参见“合浦珠还”。
基本释义:1.返回乡里。《南史·刘之遴传》:“武帝 谓曰:‘卿母年德并高,故令卿衣锦还乡,尽荣养之理。’”《儿女英雄传》第十五回:“老弟,你这年纪正好给朝廷出力,为什么倒要告退还乡。”闻一多《红烛·太阳吟》诗:“太阳啊,刺得我心痛的太阳!又逼走了游子底一出还乡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