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阿:迎合。 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基本释义:用纸包裹艾绒卷成圆柱形艾条,在穴位或患处施灸的一种治疗方法。
基本释义:即无遮大会。《南史·梁纪中·武帝下》:“﹝ 大同 三年﹞夏五月癸未,幸 同泰寺,铸十方金铜像,设无碍法会。”参见“无遮大会”。
基本释义: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审查讨论的关于法律、法令问题的议案。
基本释义:国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历史记录。
基本释义:谓出于律例之外进行辩驳议论。《资治通鉴·晋惠帝元康九年》:“乃下詔:‘郎、令史復出法驳案者,随事以闻。’”胡三省 注:“出法驳案者,谓出於法之外而为驳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