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逮捕惩治。 《史记·淮南衡山列传》:“有司请逮治 衡山王,天子不许,为置吏二百石以上。”明 陈子龙《皇明殉节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吏部尚书虞求徐公行状》:“即上所逮治大臣,未有六日即释去者。”清 薛所蕴《驿卒词》:“昨年偶尔悮一时,县官逮治驛卒死。”
基本释义:逮捕拷问。《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上即令丞相、御史逮考诸县传送 淮南王 不发封餽侍者,皆弃市。”《后汉书·窦武传》:“近者姦臣 牢脩,造设党议,遂收前司隶校尉 李膺、太僕 杜密、御史中丞 陈翔、太尉掾 范滂 等逮考,连及数百人,旷年拘録,事无効验。”
基本释义:犹逮亲。明 袁宗道《易太孺人八十寿序》:“微独不佞也,同郡诸君之母亦多不逮养者,而 子易 母逮养。”《续资治通鉴·宋仁宗皇祐二年》:“帝以 章懿太后 不逮养,故宠外家踰等。”清 陆以湉《冷庐杂识·冯柳东》:“仕本为贫宁厌俗,禄犹逮养何嫌少。”参见“逮亲”。
基本释义:胶辽官话的日常用语之一,表示吃饭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