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1.古代关于诗歌声律的术语,谓诗一联中用了与韵脚同韵的字。如五言诗以“声”、“鸣”为韵,上九字便不能用“惊”、“倾”、“平”、“荣”等字,否则就犯了大韵。
基本释义:标韵字的叶形竹、木片。 供作诗定韵之用。
基本释义:1.指诗文某一句的韵脚符合该句应押之韵。
基本释义:诗韵中字数较少的韵部。 与“宽韵”相对。宋 欧阳修《六一诗话》:“前史言 退之 为人木强。若宽韵可自足,而輒傍出;窄韵难独用,而反不出:岂非其拗强而然与?”《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五回:“他却拈了五微,便悔恨道:‘偏是我拈了个窄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