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谓嫂溺于水,小叔可亲手援救。古礼谓“男女授受不亲”,但在特殊情况下则可破例不避嫌疑。语出《孟子·离娄上》:“﹝ 淳于髡 ﹞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明 徐渭《雌木兰》第二出:“论男女席不沾……我替爷呵,似叔援嫂溺难辤手。”
基本释义:1.古 安南 苗民互称对方之妻。清 戴名世《纪红苗事》:“﹝ 红苗 ﹞称官曰‘老皇帝’,称兵曰‘郎’,称民曰‘客’,相呼为‘同年’,呼其妇曰‘同年嫂’。”
基本释义:嫂娘,是弟弟或者妹妹对于有养育之情的嫂子的尊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