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开;之:代指事物的内容;于:向;众:大众。把事情真相向大家公布。
公平合理地买卖。
公事按公事的原则办,不讲私人情面。
指修德属个人,不得兼代。
多方面听取意见和观察事物。
原称官僚或有钱人家不知人情世故的子弟,后泛指娇生惯养、游手好闲的年轻男子。
旧时泛指贵族、官僚的子弟。
一心为公而忘却私事。
公平合理的买卖。
指处理事情公正符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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