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在文书上签名。因签名是为了防止作伪,字亦常为行草书,故亦名押字或画押。唐 刘禹锡《送王司马之陕州》诗:“案牘来时唯署字,风烟入兴便成章。”《元史·拜住传》:“拜住 为太常礼仪院使,年方二十,吏就第请署字。”清 顾炎武《日知录·押字》:“《集古録》有 五代 时帝王将相等署字一卷。所谓署字者,皆草书其名,今俗谓之画押。”
基本释义:1.表示数目的文字。汉字的数字有小写大写两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是小写,“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等是大写。
基本释义:古代男子行冠礼后,据本名涵义另立别名称“字”。周 制,二十岁后、五十岁前但称某甫,谓之“且字”。五十岁后则依排行称某伯某仲等。《公羊传·桓公四年》“其称宰 渠伯纠 何”汉 何休 注:“据 刘卷 卒、氏采不名且字。”陈立 义疏:“且犹言藉也。冠后称伯某甫、叔仲季,唯其所当,不当单称伯仲,故以甫字藉之,若言承藉之义。”参阅 清 段玉裁《且字考》。
基本释义:1、古代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后亦施于士兵以防逃跑。 2、在人体上刺文字或图案并涂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