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谓违反宗法社会嫡长继承制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王有适嗣,不可乱也。败亲速讎,乱嗣不祥。”
基本释义:王位继承者。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携王 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我,王嗣也,吾欲求之。”
基本释义:指本宗族无子方由多子方来承嗣(俗称顶嗣)。 嗣即继承。
基本释义:嫡嗣。 指正妻所生的长子。《左传·文公七年》:“舍适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寘此?”陆德明 释文:“适,本又作嫡,同,丁歷反。”《史记·赵世家》:“赵衰 既反 晋,晋 之妻固要迎 翟 妻,而以其子 盾 为适嗣。”《汉书·杜钦传》:“今圣主富於春秋,未有适嗣,方乡术入学,未亲后妃之议。”《东周列国志》第四四回:“且求赐 公子兰 为敝邑之适嗣,以终上国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