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汉 陈平 居 库上里,乡里祭社时,陈平 为宰,分肉食均匀,受到父老称赞。见《史记·陈丞相世家》。后因以“陈平分肉”为办事公平之典故。
基本释义:吕后 欲王诸 吕,问右相 王陵,以为不可。问左相 陈平,平 曰“可”。
基本释义:指 汉 陈平 微时为乡民祭社时分肉事。见《史记·陈丞相世家》。
基本释义:根据物品的多少,做到施与均衡。《易·谦》:“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孔颖达 疏:“稱物平施者,稱此物之多少,均平而施。”《汉书·律历志上》:“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明 唐顺之《条陈蓟镇补兵足食事宜》:“糴之貴賤因地腴瘠,假如腹裏糴價五錢六錢,則窮邊斷是八錢九錢,奈何使苦寒與逸肥一樣同折,非稱物平施之義也。”
基本释义:平:治平;成:成功。 原指禹治水成功而使天之生物得以有成。后常比喻一切安排妥帖。
基本释义:市场管理部门、商业单位设置的供顾客检验所购商品分量是否准确的标准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