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同党之人。 《公羊传·宣公十一年》:“纳 公孙宁、仪行父 于 陈。此皆大夫也,其言纳何?纳公党与也。”《新唐书·张廷珪传》:“张易之 诛,议穷治党与。”邹鲁《云南光复》:“哥老会首 余占标,不密其事,为 滇 吏侦知,被获梟首,党与遂散。”
基本释义:指一个政党对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以及学术问题等所持有的系统的理论和主张。
基本释义:党锢之事。汉 蔡邕《陈太丘碑》:“会遭党事,禁錮二十年。”《后汉书·郑玄传》:“玄 自游学,十餘年乃归乡里。家贫,客耕 东莱,学徒相随已数百千人。及党事起,乃与同郡 孙嵩 等四十餘人俱被禁錮,遂隐修经业,杜门不出。”
基本释义:宋哲宗 元祐 元年,司马光 为相,尽废 神宗 熙宁、元丰 间 王安石 新法,恢复旧制。绍圣 元年 章惇 为相,复 熙丰 之制,斥 司马光 为奸党,贬逐出朝。徽宗 崇宁 元年 蔡京 为宰相,尽复 绍圣 之法,并立碑于 端礼门,书 司马光 等三百零九人之罪状,后因星变而毁碑。其后党人子孙更以先祖名列此碑为荣,重行摹刻。明 何景明《寄李郎中》诗:“海内竞传《高士传》,朝廷谁诉党人碑。”柳亚子《感事呈冶公用进退格》诗:“千载炎凉廷尉客,一门生死党人碑。”参阅《宋史·徽宗纪》、明 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蔡京擅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