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亦作“五不娶”。 古代礼教以为五种家族的女子不能聘娶。《大戴礼记·本命》:“女有五不取:逆家子不取,乱家子不取,世有刑人不取,世有恶疾不取,丧妇长子不取。”王聘珍 解诂:“取读曰娶。逆,谓悖逆。乱,淫乱也。刑人,谓以罪受墨、劓、宫、刖、髠刑者。恶疾,谓瘖、聋、盲、癘、秃、跛、傴,不逮人伦之属也。丧妇长子,谓父丧其妇,其女子年长愆期者也。”子,古亦指女子。《公羊传·庄公二十七年》“曰来归”汉 何休 注:“妇人有七弃、五不娶……丧妇长女不娶,无教戒也;世有恶疾不娶,弃於天也;世有刑人不娶,弃於人也;乱家女不娶,类不正也;逆家女不娶,废人伦也。”
基本释义:“五不足恃”一词出自《韩诗外传》,又名“恃人者不久”。“足恃”指可以依赖的意思。
基本释义:早在2500多年前孔圣人就提出了食品安全“五不食”原则:“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
基本释义:五类。 指士、农、商(行商)、工、贾(坐商)。
基本释义:世:代;其:时间副词,交要。 五世之后,子孙昌盛。旧时用于祝人新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