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举例论证,是指运用典型事例来证明论点的方法。通过列举典型事例,具体有力地证明了中心论点,增强了说服力。
基本释义:选民直接参加选举代表或领导成员,不经过复选手续的选举(区别于“间接选举”)。 简称直选。
基本释义:事无成法可循,援引旧例以行之。 宋 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行事举例:今朝廷行事,有法所不载者,必举例以行。然自 南朝 已始矣。”清 袁枚《随园随笔·行事举例不始于南朝》:“吴虎臣 以行事举例始於 南朝,欲用 江夷 领詹事,王淮 引 谢琰 之例以相格。不知《周礼》士师掌狱之八成,汉 有决事比,魏 有停年格,皆例也。”
基本释义: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事实和要求,有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民事诉讼原告负举证责任,行政诉讼被告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