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监视管理;监督管理:~犯人。加强金融~工作。
基本释义:1.法律上指对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督和保护。
基本释义:对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依法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分法定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一般指法定代理人。
基本释义: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基本释义:指对收治的各类危重病患者,运用各种先进的医疗技术,现代化的监护和抢救设备,对其实施集中的加强治疗和护理。以最大限度的确保病人的生存及随后的生命质量。
基本释义:1.官名。三国 时称内侍官。《三国志·魏志·曹爽传》:“又以黄门 张当 为都监,专共交关,看察至尊,候伺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