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一个十分重的大头棍(木制的或金属的),形状像一个大的酒瓶或十钉球,通常每只手拿一个摆动它,用以锻炼双臂的肌肉。
基本释义:1.犹诈骗。《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回:“如果办得好,只作为欠债办法,不过还了钱就没事了;但是原告呈子上是告他棍骗呢。”
基本释义:在大街上或小场地上玩的棒球;用扫帚把当棒用玩的球。
基本释义:地方上的无赖、恶棍。《花月痕》第四四回:“那小伙狗头,閒暇无事,结识几个土棍,烧香结盟,便宿娼赌钱起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五十回:“敝省那里有一片公地,共是二十多亩,一向荒弃着没用,却被一个土棍瞒了众人,四两银子一亩,卖给了一个外国人。”李大钊《青年与农村》:“那些赃官、污吏、恶绅、劣董,专靠差役、土棍,作他们的爪牙,去鱼肉那些老百姓。”老舍《赵子曰》第十:“政客,军官,律师,议员,流氓,土棍,天天在 日 租界的烟窟金屋会面。”
基本释义:1.古代官吏出门,差役为之执棍开道。明 沉德符《野获编·礼部一·褐盖》:“词林转五品者,惟光学士,则本班在三品之末,且在京开棍如大僚。”清 俞樾《茶香室三钞·京朝官喝道》:“凡巡抚入京,多乘二人肩舆,亦不开棍喝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