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但很多人都那样干,也就不好惩罚了。
基本释义:1.指部下兵众;部族兵众。《三国志·吴志·吴范传》:“备 部众离落,死亡且半。”《周书·异域传上·獠》:“军吏等曰:‘此 獠 旅拒日久,部众甚彊。讨之者皆四面攻之,以分其势。’”《资治通鉴·梁元帝承圣三年》:“上以 琳 部众强盛,又得众心,故欲远之。”
基本释义:佛教语。指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梁书·武帝纪下》:“﹝ 中大通 三年十月﹞行幸 同泰寺,高祖 升法座为四部众説《大般若涅盘经》义。”《法苑珠林》卷十九:“三世诸佛法,皆有四部众。”亦省称“四部”、“四众”。南朝 陈 徐陵《东阳双林寺傅大士碑》:“四部皆集,悲同白车。”唐 海顺《三不为篇》诗:“四众瞻仰,三槐附交。”
基本释义:才华:表现于外的才能。 才能远远超出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