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1.谓拄着手杖行走。藜,野生植物,茎坚韧,可为杖。《庄子·让王》:“原宪 华冠縰履,杖藜而应门。”唐 杜甫《暮归》诗:“年过半百不称意,明日看云还杖藜。”宋 苏轼《鹧鸪天》词:“村舍外,古城旁。杖藜徐步转斜阳。”清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六》:“开牖有时邀月入,杖藜到处避人行。”
基本释义:指治理百姓不滥用刑罚。 形容为官宽仁爱民。束杖,收起刑具。
基本释义:依靠武力。《资治通鉴·汉献帝建安二十年》:“丰爵厚赏止於死战之士,则民利於有乱,俗竞於杀伐,阻兵杖力,干戈不戢矣。”
基本释义:谓处以杖刑。宋 苏轼《乞医疗病囚状》:“欲乞每有病囚,令狱官、县令具保,明以申州,委监医官及本辖干繫官吏觉察,如诈称病,狱官、县令皆科杖六十。”《宋史·食货志上二》:“﹝ 绍兴 ﹞十五年,户部议:‘准法,输官物用四钞……若輒取户钞,或追验於人户者,科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