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1.清制对考绩优异的官员,交部核议,奏请给予加级、记录等奖励,谓之“议敍”。
基本释义:1.亦作“议恤”。 对立功殉难人员,评议其功绩,给予褒赠抚恤。明 吴尚默《核叙平蜀功罪疏》:“皆委身殉国,置成败利钝於弗顾者,所当照例从优议卹,以旌忠勤者也。”清 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四:“同治 三年,护理 浙江 巡抚、布政使 蒋公 益澧 以其事闻,詔从优议恤。”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二:“楚材兵轮管带首先开砲之 孟宪德,业已病故,不及身邀显擢,仅得从优议卹。”
基本释义:两院制议会的组成部分。原是英国议会中的平民院的别称,后来泛指两院制中议员按人口比例或选区选举产生的议院,如美国的众议院,法国的国民议会,荷兰的二院等(跟“上议院”相对)。也叫下院。
基本释义:古刑法八议之一。 谓对于有德行的人进行特别审议,以减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