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释义:铜三十斤,箭一束。古代狱讼双方致官之物。金者取其坚,矢者取其直。及断,胜者官司还其金、矢、败者则没入。语本《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於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孙诒让 正义:“故《易·噬嗑》为狱讼之象,其九四爻辞云‘得金矢’,又六五云‘得黄金’,即谓讼得直而归其钧金束矢也。”清 何琇《樵香小记·钧金束矢》:“钧金束矢之制,儒者所疑,此以后世律 三代 也。”
基本释义:捆住手脚。 比喻行动受限制、不能自由地活动。
基本释义:1.发展或进行到最后阶段,不再继续:秋收快要~了。代表团~了对北京的访问。
基本释义:会议、活动等的各项内容都很成功地完成,结束时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