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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格诗

[lǜ gé shī]  

律格诗 基本解释

[lǜgéshī]

律诗和格诗的合称。

律格诗 详细解释

  1. 律诗和格诗的合称。

    中唐人分乐府歌行以外的诗为律诗和格诗两类,如白居易自己把《长庆集》以后写的绝句、五律、七律及排律等近体诗称为律诗,五、七言古体诗称为格诗。宋计有功《唐诗纪事·项斯》:“始张水部籍为律格诗,惟朱庆餘亲授其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