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的一种杂技。《南齐书·乐志》:“江左咸康中,罢紫鹿、跂行、鳖食、笮鼠、齐王卷衣、絶倒、五案等伎。”《魏书·乐志》:“﹝天兴﹞六年冬,詔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造五兵、角觝……跳丸、五案以备百戏。”
2.宋代户部分掌的五种政事。《宋史·职官志二》:“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二曰上供案,三曰修造案,四曰麴案,五曰衣粮案。”
古代的一种杂技。
《南齐书·乐志》:“江左咸康中,罢紫鹿、跂行、鳖食、笮鼠、齐王卷衣、絶倒、五案等伎。”《魏书·乐志》:“﹝天兴﹞六年冬,詔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造五兵、角觝……跳丸、五案以备百戏。”
宋代户部分掌的五种政事。
《宋史·职官志二》:“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二曰上供案,三曰修造案,四曰麴案,五曰衣粮案。”
拼音:wǔàn注音:ㄨˇㄢˋ(1).古代的一种杂技。《南齐书·乐志》:“江左咸康中,罢紫鹿、跂行、鳖食、笮鼠、齐王卷衣、绝倒、五案等伎。”《魏书·乐志》:“﹝天兴﹞六年冬,诏太乐、总章、鼓吹增修杂伎,造五兵、角觝……跳丸、五案以备百戏。”(2).宋代户部分掌的五种政事。《宋史·职官志二》:“户部分掌五案:一曰户税案,二曰上供案,三曰修造案,四曰麴案,五曰衣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