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周纳”。弥补漏洞,使之周密。引申为罗织罪状,陷人于罪。
《汉书·路温舒传》:“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九》:“今案内读为‘纳’,纳者,补也;周,密也……谓密补其奏中之罅隙。”《明史·杨博传》:“其后张居正逐拱,将周内其罪,博毅然争之。”鲁迅《三闲集·序言》:“我以为无产阶级是不会有这样锻炼周纳法的,他们没有学过‘刀笔’。”
周内,读音是zhōunèi,汉语词汇,解释为弥补漏洞,使之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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