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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吞

[bìng tūn]  

并吞 基本解释

[bìngtūn]

把别国的领土或别人的产业强行并入自己的范围内。

并吞 详细解释

  1. 兼并侵吞。

    汉贾谊《过秦论》:“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唐李山甫《乱后途中》诗:“诸侯贪割据,羣盗恣并吞。”宋岳飞《御书屯田三事跋》:“祜(羊祜)辅晋武,慨然有并吞之心。”

  2. 容纳合并。

    晋郭璞《江赋》:“揔括汉泗,兼包淮湘,并吞沅澧,汲引沮漳。”

  3. 把别国的领土或别人的产业等强行纳入自己的范围内。

    明无名氏《临潼斗宝》第一折:“某有心併吞十七国诸侯,争奈无有妙计。”清无名氏《义火可握国记》:“其后虽併吞四邻,不復染指於该国。”柯超《辛壬琐记》:“贼既败窜,散处绍属。绍民疲敝,无所得食,每自相併吞。”

并吞 近反义词

并吞 详细释义

并吞,指容纳合并;侵占别国领土或他人的财物、土地。见汉贾谊《过秦论》:“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