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法。
2.指御史中丞。
常法。
《书·冏命》:“永弼乃后于彝宪。”孔传:“当长辅汝君於常法。”南朝梁江淹《萧让太傅相国齐公十郡九锡第二表》:“臣以为丽天秉经,君上之彝宪;仪地执纬,臣下之恒轨。”唐李邕《兖州曲阜县孔子庙碑并序》:“闢邦家之正门,播今昔之彝宪。”
指御史中丞。
《陈书·沉炯传》:“二者职居彝宪,邦之司直,若自亏身礼,何问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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