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所犯合乎禁令。《汉书·翟方进传》:“河平中,方进转为博士。数年,迁朔方刺史,居官不烦苛,所察应条輒举,甚有威名。”杨树达《<汉书>窥管》卷九:“苏舆曰:应条谓应科条,吏有无状如科条所禁者,察出輒举奏也……树达按:条谓詔条,所谓六条者也。”
2.蛴螬的别名。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虫三·蛴螬》。
谓所犯合乎禁令。
《汉书·翟方进传》:“河平中,方进转为博士。数年,迁朔方刺史,居官不烦苛,所察应条輒举,甚有威名。”杨树达《<汉书>窥管》卷九:“苏舆曰:应条谓应科条,吏有无状如科条所禁者,察出輒举奏也……树达按:条谓詔条,所谓六条者也。”
蛴螬的别名。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虫三·蛴螬》。
应条,读音yìngtiáoㄧㄥˋㄊㄧㄠˊ,谓所犯合乎禁令;蛴螬的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