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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阳田

[wèn yáng tián]  

汶阳田 基本解释

[wènyángtián]

1.春秋时期鲁国属地。在今山东省泰安市西南一带。因在汶水之北,故名。地近齐国,数为齐所侵夺,是齐鲁两诸侯国多次发生纠纷的地方。《春秋·成公二年》:“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杜预注:“晋使齐还鲁。”清钱谦益《费县道中》诗之一:“驱车入鲁弔遗黎,宗国相传事可悲……唯有汶阳田下水,至今流恨遶鳬龟。”

2.《论语·雍也》:“季氏使閔子騫为费宰。閔子騫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復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后以“汶阳田”为归隐的典故。汶阳,汶上。唐韩翃《送高别驾归汴州》诗:“久客未知何计是,参差去借汶阳田。”参见“汶上”。

汶阳田 详细解释

  1. 春秋时期鲁国属地。在今山东省泰安市西南一带。因在汶水之北,故名。地近齐国,数为齐所侵夺,是齐鲁两诸侯国多次发生纠纷的地方。

    《春秋·成公二年》:“庚寅,卫侯速卒,取汶阳田。”杜预注:“晋使齐还鲁。”清钱谦益《费县道中》诗之一:“驱车入鲁弔遗黎,宗国相传事可悲……唯有汶阳田下水,至今流恨遶鳬龟。”

  2. 《论语·雍也》:“季氏使閔子騫为费宰。

    閔子騫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復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后以“汶阳田”为归隐的典故。汶阳,汶上。唐韩翃《送高别驾归汴州》诗:“久客未知何计是,参差去借汶阳田。”参见“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