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押人身。
《隋书·地理志下》:“父子别业,父贫,乃有质身於子。”清李渔《慎鸾交·雪愤》:“起先写的是借约,后面讨起债来,忽然换做质身文契,説小妇人曾当与他,竟要销去为妾。”
质身(zhìshēn)是汉语词汇,解释为典押人身,出自《隋书·地理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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