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之家复结婚姻,俗说亲上加亲。
2.祖父母与父母的并称。
3.兵书上指多次重金收买对方人员,引为己用。
婚姻之家复结婚姻,俗说亲上加亲。
《史记·外戚世家》:“吕后长女为宣平侯张敖妻,敖女为孝惠皇后。吕太后以重亲故,欲其生子万方。”
祖父母与父母的并称。
《金石萃编·汉郃阳令曹全碑》:“收养季祖母,供事继母,先意承志,存亡之敬,礼无遗闕。是以乡人为之谚曰:重亲致欢。”
兵书上指多次重金收买对方人员,引为己用。
《六韬·文伐》:“凡文伐有十二节……八曰赂以重宝,因与之谋,谋而利之,利之必信,是谓重亲,重亲之积,必为我用,有国而外,其地大败。”
重亲,zhòngqīn,意为亲上加亲,出自《史记·外戚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