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盟誓。
2.约法;律令。
订立盟誓。
《周礼·春官·诅祝》“盟诅”汉郑玄注:“主於要誓。大事曰盟,小事曰诅。”《三国志·魏志·杜袭传》:“会荆州出步骑万人来攻城,袭乃悉召县吏民任拒守者五十餘人,与之要誓。”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寄生》:“王孙谢曰:‘生平未见颜色,故目中止一闺秀。今知罪矣!’遂与要誓。”
约法;律令。
《东观汉记·耿秉传》:“﹝耿秉﹞军行,常自被甲在前,休止不结营部,然远斥候,明要誓,有惊,军阵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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