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讯问事情发生的原因。
2.犹请示,述职。
3.从事。
4.谓以私事请托。
讯问事情发生的原因。
《国语·吴语》:“晋军大骇不出,周军飭垒,乃令董褐请事。”韦昭注:“请,问也。”
犹请示,述职。
《史记·秦始皇本纪》:“夏,章邯等战数却,二世使人让邯,邯恐,使长史欣请事。”《新唐书·关播传》:“德宗初,湖南峒贼王国良惊剽州县,不可制,詔播宣辑,因得请事,对殿中。”
从事。
清陈澧《东塾读书记·论语》:“盖克己復礼,出门如见大宾,惟颜渊、仲弓乃能请事。”
谓以私事请托。
唐韩愈《中大夫陕府左司马李公墓志铭》:“河南尹郑餘庆荐之朝,拜南郑令,尹家奴以书抵县请事,公走府,出其书投之尹前。”
请事,即讯问事情发生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