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考定才能品德。
2.议论辩驳。辨,通“辩”。
3.文体的一种。今称论说文。辨,通“辩”。
谓考定才能品德。
《礼记·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郑玄注:“论,谓考其德行道艺;辨,谓考问得其定也。”
议论辩驳。辨,通“辩”。
《后汉书·荀悦传》:“辞约事详,论辨多美。”《元史·巎巎传》:“其遇事英发,掀髯论辨,法家拂士不能过之。”郭沫若《中国古代社会研究》附录《追论及补遗》九:“在现在新的史料尚未充足之前,他的论辨自然并未能成为定论。”
文体的一种。今称论说文。辨,通“辩”。
三国魏刘劭《人物志·体别》:“论辨理绎,能在释结,失在流宕。”清姚鼐《古文辞类纂·序目》:“论辨类者,盖原於古之诸子,各以所学著书詔后世。”
论辨,lùnbiànㄌㄨㄣˋㄅㄧㄢˋ,释义:谓考定才能品德,议论辩驳,文体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