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楚国官名,掌刑狱。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荆庄王有茅门之法,曰:‘羣臣大夫、诸公子入朝,马蹄践霤者,廷理斩其輈,戮其御。’”汉刘向《说苑·至公》:“楚令尹子文之族有干法者,廷理拘之,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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