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续弦。妻子死后,再娶的女子叫做接脚女。
见“接脚”。
亦作“接脚”。旧时指选人冒死人之名应选。
《旧唐书·韦陟传》:“﹝韦陟﹞后为吏部侍郎,常病选人冒名接脚,闕员既少,取士良难,正调者被挤,伪集者冒进。”宋王溥《唐会要·选部上》:“贞元四年八月吏部奏……因此人多罔冒,吏或诈欺,分见官者,谓之‘擘名’;承已死者,谓之‘接脚’。”
见“接脚夫”。
紧跟着。
《醒世恒言·蔡瑞虹忍辱报仇》:“﹝朱源﹞道罢起身,众人接脚随去,议了一百两财礼。”
接脚,词语,有多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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