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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江

[xià jiāng]  

下江 基本解释

[xiàjiāng]

1.古称长江自南郡(今湖北西部)以下为下江。

2.指长江下游的江苏、安徽等省。

3.清代安徽、江苏两省称上下江,上江指安徽,下江指江苏。

下江 详细解释

  1. 长江下游地区,包括江苏、安徽、浙江等省。

    《糊涂世界》卷四:“后来没得法子,照着下江的俗例,娶了黎观察的令爱,那知非常悍泼。”茅盾《船上》:“其实不待她开口,光看那种风度,就知道她是下江人了。”

  2. 江苏省的别称。因江苏省居于安徽省的下游,故称安徽省为上江,江苏省为下江。

  3. 娄江的别称。即今江苏浏河。

    《史记·夏本纪》“三江既入,震泽致定”唐张守节正义:“江东北下三百餘里入海,名曰下江,亦曰娄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