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政和间对县主的改称。
《宋史·礼志十八》:“徽宗改公主为姬,下詔曰:‘……近命有司稽考前世,周称“王姬”,见於《诗》《雅》。“姬”虽周姓,考古立制,宜莫如周。可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
北宋徽宗时,曾改“公主”为“帝姬”,郡主为宗姬,县主为族姬。
在线新华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