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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何律

[xiāo hé lǜ]  

萧何律 基本解释

[xiāohélǜ]

汉萧何所制的典制律令。《汉书·刑法志》:“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説。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姦,於是相国萧何攗摭秦法,取其宜於时者,作律九章。”唐杜甫《忆昔》诗之二:“百餘年间未灾变,叔孙礼乐萧何律。”亦省称“萧律”。元雅琥《上执政四十韵》:“房谋兼杜断,萧律继曹遵。”

萧何律 详细解释

  1. 汉萧何所制的典制律令。

    《汉书·刑法志》:“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説。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姦,於是相国萧何攗摭秦法,取其宜於时者,作律九章。”唐杜甫《忆昔》诗之二:“百餘年间未灾变,叔孙礼乐萧何律。”亦省称“萧律”。元雅琥《上执政四十韵》:“房谋兼杜断,萧律继曹遵。”

萧何律 详细释义

萧何律,典故名,典出《汉书》卷二十三《刑法志》。汉萧何所制的典制律令。“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相国萧何采集秦朝法令,选取其中合乎时宜的,制订了九章法律。亦省称“萧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