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夺嫡”。
引证解释:封建社会君位世袭,以庶子嗣位而废其嫡子者,谓之“夺嫡”。《汉书·梅福传》:“诸侯夺宗,圣庶夺适。”颜师古注:“适读曰嫡。”《晋书·王导传》:“初,帝爱琅玡王裒,将有夺嫡之议。”《宋史·英宗纪赞》:“彼隋晋王广、唐魏王泰窥觎神器,矫揉夺嫡,遂启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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