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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判

[huā pàn]  

花判 基本解释

[huāpàn]

1.旧时官吏用骈体文写成的语带滑稽的判词。

2.引申为判决。

3.犹评判。

花判 详细解释

  1. 旧时官吏用骈体文写成的语带滑稽的判词。

    宋洪迈《容斋随笔·唐书判》:“唐人判语必駢儷,今所传《龙筋凤髓判》及《白乐天集·甲乙判》是也……世俗喜道琐屑遗事,参以滑稽,目为花判。”宋刘克庄《送赵司理归永嘉》诗:“客谈花判健,民道李官清。”

  2. 引申为判决。

    元石子章《竹坞听琴》第三折:“你可甚端冕临三辅,调弦理万民,剗的点检他这姻缘簿,花判他这有情人。”

  3. 犹评判。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小谢》:“秋容素不解读,涂鸦不可辨认,花判已,自顾不如小谢,有惭色。”何垠注:“花判,如五花判事,犹言判其好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