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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户

[tíng hù]  

亭户 基本解释

[tínghù]

古代盐户之一种。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第五琦定盐法,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免其杂役,专制官盐。因煮盐地方称亭场,故名。宋代京东、河北、两浙、淮南、福建、广南海盐产区中,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额盐)归公的盐户。《新唐书·食货志四》:“亭户冒法,私鬻不絶,巡捕之卒,遍于州县。”《宋史·食货志下四》:“然自皇祐以来,屡下詔书輒及之,命给亭户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必良;亭户逋岁课久不能输者,悉蠲之。”宋叶适《宋武翼郎邵君墓志铭》:“煎盐实尅亭户钱,以应诸费。”参见参见“灶户”、“锅户”。

亭户 详细解释

  1. 古代盐户之一种。

    唐乾元元年(公元758年)第五琦定盐法,将制盐民户编为特殊户籍,免其杂役,专制官盐。因煮盐地方称亭场,故名。宋代京东、河北、两浙、淮南、福建、广南海盐产区中,专指向政府领取本金产制正盐(额盐)归公的盐户。《新唐书·食货志四》:“亭户冒法,私鬻不絶,巡捕之卒,遍于州县。”《宋史·食货志下四》:“然自皇祐以来,屡下詔书輒及之,命给亭户官本,皆以实钱;其售额外盐者,给粟帛必良;亭户逋岁课久不能输者,悉蠲之。”宋叶适《宋武翼郎邵君墓志铭》:“煎盐实尅亭户钱,以应诸费。”参见参见“灶户”、“锅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