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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

[bān bù]  

颁布 基本解释

[bānbù]

公布,发布(法令、条例等)。

颁布 详细解释

  1. 亦作“颁佈”。谓公布、颁发法令、条例等。

    宋曾巩《谢元丰三年历日表》:“窃以修人事者,必以正时;明天道者,在於治历。爰从颁布,俾一奉承。”《水浒传》第七一回:“宋江当日大设筵席,亲捧兵符印信,颁布号令。”郭沫若《洪波曲》第七章五:“《组织条例》是四月十二日颁佈的,到了六月二十一日又经过修改。”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写在前边》:“刚想写分土地第二部分,《中国土地法大纲》颁布了,便参加了土地会议。”

  2. 见“颁布”。

颁布 近反义词